01
重磅!税务总局紧急通知!
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、大面积行业检查!
划重点!文件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:
利好纳税人!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,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!
1、严禁征收“过头税费”、违规揽税收费以及以清缴补缴为名增加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。
2、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、大面积行业检查,坚决禁止采取空转、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。
3、不得组织对某一行业开展多年期、撒网式的风险推送和自查补缴税费。
4、不得专门针对某一新兴业态、新型商业模式,组织开展风险应对和税务检查。
严厉打击偷骗税、“假企业”“假出口”“假申报”等涉税违法行为!
1、利用大数据完善分区县、分税种、分时段的收入实时监控体系,对收入畸高畸低等异常情况,及时分析排查,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。
2、既有效防范和打击偷骗税行为,又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。
3、严厉打击“假企业”“假出口”“假申报”等涉税违法行为。
4、适时开展减税降费督查,狠抓发现问题整改,强化跟踪问效。
落实减税降费!优化办税缴费服务!会计工作量又要减轻了!
1、加快推进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主附税合并申报和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。
2、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,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直达困难企业、直达市场主体。
3、深化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,搭建“税银互动”信息共享平台,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。
4、进一步扩大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,确保主要办税缴费事项均能网上办理。
02
政策原文
税务总局
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“过头税费”的通知
税总发〔2020〕29号
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,局内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、落实“六保”任务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精神,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,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,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,现就优化税务执法方式、严禁征收“过头税费”有关要求进一步强调如下:
一、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
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,坚决压实主体责任,严禁征收“过头税费”、违规揽税收费以及以清缴补缴为名增加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。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、大面积行业检查,坚决禁止采取空转、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。建立健全税费收入质量监控和分析机制,利用大数据完善分区县、分税种、分时段的收入实时监控体系,对收入畸高畸低等异常情况,及时分析排查,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,并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,强化以案示警的作用。要积极向地方党委、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,进一步争取对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支持,避免采取不当的组织收入措施。上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工作的监督指导,想方设法帮助其化解征收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压力。
二、不断改进税收风险管理
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,进一步完善基于大数据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“信用+风险”监管方式,切实增强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既有效防范和打击偷骗税行为,又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。统筹发挥好税收风险管理服务自主遵从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功能,以服务为导向,强化事前提示提醒,不得组织对某一行业开展多年期、撒网式的风险推送和自查补缴税费,重视和保障纳税人、缴费人对推送风险的自诉权益,促进其及时补正、纠错,避免违法违规风险;以规范为目的,强化事中控制、事后应对,严厉打击“假企业”“假出口”“假申报”等涉税违法行为,防止税收流失,维护税收安全。
三、积极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
主动适应新经济不断发展的新要求,持续完善支持电子商务、“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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