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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注销

税务迁移注销手续办理

日期:2019/10/11 人气:245

产品详情

目录
1、事项描述
2、办理依据
3、办理条件
4、办理期限
5、申请资料
事项描述:
本指南适用于在本市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跨区县变更生产经营地址。
办理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、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。
办理条件:
办理期限
场地核查:5个工作日;正式受理:25个工作日。
申请资料
1.场地核查预申请大厅申请材料:(1)营业执照或其它设立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(2)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(3)地址证明(产权证或租赁协议)原件及复印件;(4)《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》;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材料:(1)《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》; 2.场地核查正式申请:(1)加盖市税务登记受理处章的《迁移注销税务登记预申请受理回执》原件; 3.正式迁出申请:(1)加盖市税务登记受理处章的《迁出注销税务登记受理单》原件;(2)《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》;(3)《迁移注销税务登记清税清票申请审核表》;(4)《发票购用印制簿》及未使用的空白发票、未验旧发票存根联原件;(5)税务登记证(正、副本)原件; 4.正式迁入申请:(1)加盖迁出税务机关公章的《准予迁出税务登记通知书》原件;(2)迁移注销税务登记场地核查情况表;(3)其他资料参照“税务开业登记”事项; 5.发票核销:(1)加盖迁入税务机关公章的《准予迁入通知书》原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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